发布日期:2026年8月2日 信息截至:2026年7月31日 地点:北京
2026年7月29日至31日,生态环境部连续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相关信息: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增补和变更〈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随后公示2026年第12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申请及登记证变更申请的审查情况。
上述动态涉及现有化学物质身份判断、新化学物质登记、登记证持有人及代理人变更、登记量调整等事项,对涉及化学品生产、进口、使用和销售的企业具有直接合规影响。
一、《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将继续动态更新
2026年7月29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增补和变更〈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
会议指出,动态更新《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是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及时、全面、有效管控新污染物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持续完善名录动态更新机制,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化学物质标识信息公开和新用途环境管理。
截至本文信息核对时间,企业仍应关注生态环境部后续发布的正式公告及附件清单,并以正式发布的物质名称、标识信息、管理类别和实施要求作为合规判断依据。
来源: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二、第12批简易登记共有7项申请拟获批准
2026年7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2026年第12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生态环境部对7项简易登记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申请符合登记要求,拟批准登记。此次公示涉及5项境内生产申请和2项进口申请:
- 4-溴苯并环丁烯:绵阳高新区达高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 一项医药化学领域复杂有机物质: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生产;
- (2S)-1-甲基-2-吡咯烷甲醇:吉林凯莱英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生产;
- 一项偶氮类有机颜料相关物质:钛阳化学颜料(上海)有限公司,进口;
- 2-甲氧基甲基-1,4-苯二胺:辽宁新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 一项聚合物:Nitto Denko Corporation/福州瑞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进口;
- 6-甲氧基-2,6-二甲基辛醛:奇华顿香精香料(常州)有限公司,进口。
本批申请涵盖有机化学品、医药化学品、颜料相关物质、聚合物及其他工业化学品。相关生产、进口和下游使用企业应重点核对物质身份、供应商声明、登记状态、登记数量和实际用途。
三、5项登记证变更申请同步公示
生态环境部同日公示1项常规登记证变更申请和4项简易登记证变更申请,主要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证持有人或代理人变更,以及生产量、进口量或总登记量调整。
常规登记证变更为大赛璐塑料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变更。简易登记证变更包括:湛新树脂(苏州)有限公司登记证持有人名称变更;世索科(镇江)化学品有限公司调整境内生产量与进口量;Honeywell Specialty Chemicals Seelze GmbH更换境内代理人;巴斯夫电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将登记量由每年9.99吨调整为每年3.99吨。
这说明取得登记证后,登记信息并非长期固定不变。当企业名称、代理关系、活动类型、登记数量或其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判断是否需要申请登记证变更,并保证实际活动与登记证记载内容一致。
四、对化学品相关企业有什么影响?
1. 重新核对物质身份
企业不能只凭CAS号或供应商口头说明判断某种物质是否属于中国现有化学物质。核对时通常需要同时考虑中英文名称、CAS号及其他标识、分子结构、聚合物组成、盐或异构体等具体形态、保密名称和实际用途。
2. 列入名录不代表没有其他要求
企业仍需关注新用途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新污染物管控、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运输、标签和行业准入等要求。
3. 登记证信息必须与实际业务一致
应核对登记证持有人、境内代理人、物质标识、活动类型、年登记数量、登记用途及环境风险控制措施。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判断是否需要办理变更。
4. 供应链文件应保持一致
配方、采购合同、供应商声明、登记证、海关申报资料、客户问卷、SDS、标签、检测报告及技术规格书中的物质名称、CAS号、浓度区间和用途描述应保持一致。
5. SDS法规信息需要同步复核
名录调整不会自动改变物质危险分类,但可能影响法规状态说明。建议重点核对SDS第1、3和15部分,以及SDS与标签、客户声明、配方和登记资料的一致性。正式结果公布前,不应把“拟增补”“拟批准”或“公示中”写成“已列入名录”或“已经批准登记”。
五、建议企业立即开展的5项工作
- 建立关键物质核对清单:优先整理生产量、进口量或使用量较大的原料,以及身份信息复杂或法规状态不明确的物质。
- 核对名录状态: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的名录和增补、变更公告为依据。查看官方名录信息。
- 检查现有登记证:核对持有人、代理人、物质名称、活动类型、登记数量和用途。
- 检查SDS及客户问卷:统一配方、SDS、标签、客户问卷、供应商声明及报关文件中的表述。
- 持续关注最终公告:关注名录增补和变更正式公告、第12批登记及变更最终批准结果,以及标识信息公开和新用途环境管理要求。
六、特别提示
如需核对配方中物质的名录状态、新化学物质登记信息,或检查SDS与配方、标签、供应商资料及客户问卷之间的一致性,可提供产品名称、配方、CAS号、旧版SDS和实际用途进行评估。
邮箱:msdsonline@126.com
微信/手机:13362171886
资料仅用于项目评估并严格保密。

